交通費補助說明
一、補助對象:學生優先(博士生、碩士生等),若經費尚有餘裕,再補助一般與會者。
二、補助條件:
a. 未領有國科會計畫經費,且申請人所在單位為非台南市的與會者。
b. 申請人所在單位至成功大學之跨縣市交通費用。
c. 補助金額核定原則:依實際交通費用核定,不補助市區內交通費,並視經費狀況調整。補助金額原則以自強號票價為上限。
三、申請流程:
a. 請務必於2026年5月8日前,於報名系統中同步勾選交通費補助申請。
b. 補助名單將於2026年6月18日前公告,請留意電子郵件信箱及網頁公告。
c. 獲補助者請於會議期間,於6/25(四)及6/26(五) 11:00~14:00時段,至報到處領取補助款並檢附相關單據。
四、補助領取: 學生請持在學證明(或學生證)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及帳戶資料核對無誤後,補助款項將依規定流程發放。